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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财政局文件
宛财会[2005]23号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电算化
中级知识培训及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会计电算化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市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及电算化知识水平,根据省财政厅豫财办会[2005]15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工作,并作为会计管理工作的内容之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1、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龄在五十岁以下的在职财会人员。
2、下列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取得《会计电算化中级
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单位分工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负责人、主管会计;
——实行会计电算化记账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维护人员”、“会计电算化审查人员”和“数据分析人员”等。
3、有志于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其他人员。
二、培训内容
依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大纲》的要求,使用规范的《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教材》,按规定学时参加培训。
三、培训及考试组织形式
1、培训
培训市场严格监管,各培训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市和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备案,按照培训大纲及教材进行培训,合理收费。
按照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及省厅文件要求,中级会计电算化的培训不少于150个学时,其中“综合基础知识”部分不少于120学时,“会计软件知识”部分不少于30学时。收费标准为:省辖市每人每天20元,县市区每人每天15元。
2、考试
(1)考试由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直接组织,南阳市设一个考点,设在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考点由市财政局会计科管理。参加中级培训并要求参加考试的,由培训点向考点报名,申请报经会计科同意后参加由省厅会计处统一组织的网上考试。
(2)考试考务费按会计职称单科收费标准收取,即每人40元,由考点收取,按规定列支和上交。
(3)考试采取网络远程控制方式进行。统一时间,不同地点,联合监考。
(4)考试成绩由会计处确认。考试结束120分钟后考试成绩在河南会计网、南阳会计网上公布。成绩合格者由考点统一代办《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四、要求
1、各地应加大对中级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的宣传力度,制定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培训工作。
2、严格培训和考试纪律,省厅会计处主要做好考试和发证工作;市财政局会计科重点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和市直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培训工作;考点负责考务及考试有关事项的实施。
3、对经考试取得《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1)视同完成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予以确认;(2)在单位和个人会计工作达标评先中享受优先待遇;(3)参加高级职称评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4、为加强联系和协调,现将市财政局会计科与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电话予以公布,市财政局会计科业务监督管理电话:63135396 技术咨询电话:63196109
附件: 附件:1、南阳市中级会计电算化培训单位备案规定